关于做好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类和旅游类示范专业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6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5 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二级学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遴选条件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点和旅游类示范专业点分别于2017年2 月20日和3 月3 日之前将申报表和支撑材料(各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 同时请将电子稿发送至jmi_jwc@163.com。
联系人:樊霆,电话:86176756。
附:1.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6 号)
2.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5 号)
3. 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申请书(旅游类请参照修改)
教务处
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