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校《特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遴选及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遴选流程,经过校外专家的评审、反馈修订、院长办公会的批准以及公示,2016年(第一批)学院共立项建设9个特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省级品牌专业培育点、3个校级品牌专业和4个校级特色专业)。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职责,细化建设任务,务实推进各校级特色、品牌(含省品牌培育点)专业建设工作,按2016年6月2日校特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评审反馈专题会要求,学校将于本学期第四周组织专家开展特色品牌专业任务书论证工作,现把有关事项再次明确如下:
1. 省培育点参照省高校品牌专业的任务书模板编制,校品牌、特色按照学校教务处制定的模板(模板请到“海事特色品牌专业建设”QQ群中下载);
2. 任务书须结合本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并作为本专业“十三五”期间的重要工作指引和细化分工;
3. 各二级学院院长是特色品牌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副院长配合;专业带头人是专业建设的第二责任人,在院长、副院长的领导、指导下带领团队成员完成具体专业建设任务;
4. 本轮未立项专业同步完成申报书、建设方案修订和任务书编制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逐个论证审核,报教务处备案,第二批特色品牌专业遴选时将视情予以优先立项;
5. 时间要求:9月18日前,把修订后的申报书、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电子档发教务处邮箱:jmi_jwc@163.com;具体评审时间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请关注“海事特色品牌专业建设”QQ群。
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任务书进行逐个论证,请各二级学院按特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评审反馈专题会会议精神要求,组成以二级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的编制团队,广泛研讨、科学编制、严谨论证,确保任务书指标明确、责任明晰、分工明细、科学可行。
教务处
201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