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任意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任意选修课是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和潜能,完善学生智能结构而开设的供学生自由选读的课程。加强选修课的管理,是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的必要保证。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规定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现将下学期任意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分类
根据学生的职业技能特点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我院开设的任意选修课分为3大类:人文艺术与社会科学、专业任选课和特色体育课(注:特色体育不对2014级开设)。
二、开课条件
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系统教授过一门以上(含—门)课程,并有两年以上教学经历;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所选择的课程应尽量与本人的专业或研究方向一致。
2、每位教师每学期最多可申报2门选修课。
三、申报程序
1、申请者须填写《任意选修课开课申报表》(附授课计划、教学大纲、前四次课教案),经本人所在部门批准。
2、所在部门批准后报课程所属院部审核,所有选修课程均采取归口管理:
●人文艺术与社会科学类课程归教务处管理;
●专业任选课程归各专业所属学院管理;
●特色体育课程归体育部管理。
3、各课程所属院部将审核通过的任意选修课《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四、课程要求
1、写清楚所申报课程的授课对象。尤其是专业任选课程,请务必标明哪些专业的学生可以把该门课程作为专业任选课。
2、申报的每门课程课时原则上不超过32学时(2个学分)。
3、申报选修课的教师,要提前编制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和前四周教案,申报时提交给课程所属部门。
五、申报时间
请各院部积极宣传,鼓励老师根据自身条件开设选修课,以满足学生选修学分的毕业要求,并于12月26日前将汇总表交至教务处,课程申报表和教案等资料院、部留存。
联系电话:86176143
附件:1、任意选修课开课申报表
2、 任选课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4年12月17日